电话:010-61518261
邮箱:teskey@126.com
食品样品的采集和检验
2021-06-12 浏览次数:0一、采样所需设备
(1)容器:瓶、试管或袋,玻璃或塑料,完整无损、密封不漏;
(2)工具:玻璃吸管、长柄勺、长柄匙、棉拭子、规格板、生理盐水、滤纸、镊子、剪子、小刀等单个包好、酒精灯;
(3)工服:白大衣、帽子、口罩;
(4)用具:采样单、记号笔、标签、冷藏箱等。
二、采集样品步骤
1.采样前准备
(1)穿戴:穿衣、带帽、戴口罩。
(2)点灯:点燃酒精灯。
(3)消毒:75%酒精棉球消毒手。
2.采样
要求:采样时才打开工具和容器;全程在酒精灯旁无菌操作,消毒后加盖密封。
(1)散装固态食品微生物样品:用灭菌小勺采样;如样品大,需用采样器采样;粉末边混合边采样;冷冻食品保持冷冻状态采样。
(2)散装液态食品微生物样品:振摇混匀,用灭菌玻璃吸管采样,装入灭菌样本容器。
3.填写记录单
采样记录单应在现场填写,写明采样地点、采样时间、采样人。贴上标签。
三、食品样品主要检测项目
1.微生物检验样品的主要检测项目
(1)细菌检测:主要项目是菌落总数、大肠菌群和致病菌。
1)菌落总数:食品中细菌污染的数量,是被检样品的单位质量(g)、容积(ml)或表面积(cm2)内,所含能在严格指定的条件下(培养基及其pH、培育温度和时间、计数方法等)培养所生成的细菌菌落总数,以菌落形成单位(CFU)表示。菌落总数代表食品中细菌污染的数量。
菌落总数的卫生学意义为:判断食品清洁状态的标志并可预测食品的耐保藏性。我国食品卫生标准中都规定了各类食品的菌落总数最高允许限量,以保证食品的卫生质量,在判读时需要认真查阅对照相应的国家标准。
2)大肠菌群:食品粪便污染的指示菌,食品中大肠菌群的数量是采用相当于100g或100ml食品的最近似数来表示。
大肠菌群的卫生学意义为:食品粪便污染的指示菌和肠道致病菌污染的指示菌。现已被我国用作食品卫生质量鉴定指标,在判读时要注意认真查对具体要求。但大肠菌群为嗜中温菌,5℃以下基本不能生长,所以对低温菌占优势的水产品,特别是冷冻食品未必适用。
3)致病菌: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中均规定为不得检出。
(2)真菌检测:主要项目是真菌菌落总数和菌相构成(真菌计数和分类)。
2.化学污染物检测
化学性污染物种类繁多、来源广泛。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:农药(包括兽药等)残留、重金属污染、食品添加剂、N-亚硝基化合物、多环芳烃类化合物、杂环胺类化合物、二噁英类化合物、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污染等。
在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中,有食品的化学性污染物限量标准,也有具体食品标准中列出的理化指标,在判定时注意选择合适的判定标准。